海外台商僱工 等待人權陽光照拂

 

     政府常常將「人權是普世的價值」掛在嘴邊,但是卻從沒有談到台商在海外的勞動人權紀錄,普世價值變成了只有台灣人才能擁有,而在台商工廠工作下的外國勞工,就不在政府的人權政策範圍內。

 

     海外台商的勞動人權狀況,可以從當地國勞工的加班狀況來管窺一二。筆者每次訪問越南台商時,幾乎所有的人都異口同聲說:越南人不喜歡加班。面對此現象,台商們很容易得出的結論是越南勞工命太好了。但這是事實嗎?

 

     在某天晚上九點半左右,我們訪問一名約三十五公斤的女工,她才剛剛騎著腳踏車回來,她說她們今天比較幸運,因為加班四個小時,所以有一頓免費晚餐吃。但是假如加班到八點,對不起,沒飯吃,而且必須從下午一點一直工作到晚上八點。她說在此情況下,每到了七點多的時候,體力已經非常不濟,一直感覺要昏倒。這樣的日子在旺季時,必須持續好幾個月。一個星期加班五天,每天四小時。週六加班比較好,只要兩小時。星期日是最幸福的日子,因為只要工作八小時。她說她根本不願意加班這麼多,因為身體負荷不了。  

 

     這樣的案例在我們的訪談中是常態,但從訪談台灣老闆或幹部的口中卻變成了越南工人不願意加班、懶惰、命好,台商卻從來沒有去探討不願加班的理由,或者即使他們知道,也不願改善勞動條件,因為這會提高成本。這也是為何加班一直是越南台商勞資糾紛的重大議題。

 

     很可笑的是,當台商在抱怨工人不願加班時,他們卻同時跟越南政府要求提高可以加班的時數。現在規定每年可以加班兩百小時,但預計今年三月將召開人民大會修改法律,將加班時數提高到三百小時。台商的理由是「工人們希望加班多賺點錢」,但這樣的理由跟他們說的「越南工人不喜歡加班」不是互相矛盾嗎?

 

     根本的秘密在於老闆希望將人力降到最低需求水準,當有旺季訂單時,可以透過延長工時而增加產量,如此可以避免淡季時候的剩餘勞動力。但是工人並非機器,一個人有辦法這樣連續工作幾個月而不休息嗎?所以問題不是工人喜不喜歡加班,而是老闆必須知道,工人們希望加多少班?在目前的勞動強度下,有誰願意再加班呢?在我們所訪問的台商公司工人中,除了兩名受訪者之外,沒有人願意留在現在他們那家公司繼續工作。這反映出了這些工廠的勞動人權不佳的狀況,也同時反映出台商在海外投資時完全缺乏社會責任的觀念,即使是某些國內知名大廠商也不例外。

 

     面對這樣的狀況,我們政府似乎從沒有認真對待過這些海外台商的勞動人權問題。雖然海外的台灣代表處已經很注意這樣的勞動問題,但還是有工會抱怨台灣的代表處從沒有找過他們談論台商工廠內勞資糾紛的問題。當政府要以人權立國、把人權視為不分國界的普世價值,那麼我們也應該把幫助我國賺錢的海外台商公司的勞動人權納入我們的政策範圍。至少在我國官方的人權報告中,也應該納入海外台商公司中的勞動人權吧!